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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关于《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(2021—2035年)

发布时间:2023-12-09 11:43:00

国务院关于《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

(2021—2035年)》的批复

国函〔2023〕141号

 

河北省人民政府、自然资源部:

你们关于报请批准《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的请示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
一、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《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《规划》是河北省空间发展的指南、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,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河北省地处京畿要地,是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关键区域之一。《规划》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统筹发展和安全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。

二、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。到2035年,河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801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665万亩;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.639万平方千米,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0.11万平方千米;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.3倍以内;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1%;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下达任务,其中2025年不低于23.2%;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,其中2025年不超过206亿立方米,严格地下水管控;除国家重大项目外,全面禁止围填海;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。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,划定洪涝、地震、地面沉降、海洋灾害等风险控制线,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、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,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。

三、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。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、区域重大战略、主体功能区战略、新型城镇化战略、乡村振兴战略和海洋强国战略,坚持陆海统筹,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、优势互补、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。发挥环京津的地缘优势,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,共建世界一流城市群,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,推动京津冀地区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、示范区。对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,加强与山东半岛、中原、山西中部、辽中南等城市群的衔接联动,加快实现新旧动能转换。

四、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。发挥区域比较优势,优化主体功能定位,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,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。巩固黄淮海平原农产品主产区,提高燕山—太行山山前平原地区粮食产能,夯实华北粮仓空间基础,高标准建设海洋牧场示范区。提升燕山—太行山区、京津冀北部—辽河源、渤海海岸带等重要地区生态功能,持续推进“三北”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,筑牢首都生态安全屏障,实施海滦河、辽河、内陆河三大流域以及草原、湿地、岸线、河口海湾等保护修复。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,支持地表水源置换,压减地下水开采,加强太行山山前地下水资源储备,推进黑龙港流域等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。强化石家庄都市圈引领作用,将雄安新区加快建设成为高质量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,推进环京津、沿海、冀中南、冀西北地区联动发展,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,完善城乡生活圈,分片区分类型优化县域村庄空间布局。优化海洋开发保护格局,推进港口转型升级和资源整合,构建现代化综合性港口集群,提升秦皇岛等滨海城市的服务功能和环境品质,集约高效利用海域、海岛、海岸线资源,建设美丽海岸线。推动布局紧急医学救援基地,加强自然灾害防治,统筹防洪安全与雨洪利用,陆海联合完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,建设安全韧性城市。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,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。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,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,整体保护承德避暑山庄、长城、大运河、海湾河口和海岸带,加强西柏坡等红色文化遗产保护,构建文化资源、自然资源、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,塑造彰显燕赵特色的美丽河北。

五、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。《规划》是对河北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,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、开发、利用、修复的政策和总纲,必须严格执行,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、违规变更。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,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,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。建立健全规划监督、执法、问责联动机制,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。

六、做好规划实施保障。河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责任分工,健全工作机制,完善配套政策措施。做好《规划》印发和公开,强化社会监督。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、详细规划、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,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,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。强化对水利、交通、能源、农业、信息、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、军事设施、生态环境保护、文物保护、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,在国土空间规划“一张图”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,合理优化空间布局。建立健全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,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。按照“统一底图、统一标准、统一规划、统一平台”的要求,完善国土空间规划“一张图”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,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,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。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,密切协调配合,加强指导、监督和评估,确保实现《规划》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。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“多规合一”改革的决策部署,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。《规划》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。

国务院       

2023年12月9日